8月2日长乐西路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华东万悦城业主石伟,于2016年将自己在华东的房子出租给在华东万悦城的商户蒋兆元,租期3年。2017年,石伟想收回房子,并于7月24日,双方在物业和朋友的协调下达成解除租房合同协议,由石伟向蒋兆元赔偿16558元的装修、损失费用,石伟向蒋兆元交付了现金8278元,并协商7月30日双方交付剩余现金和房子。到期后,石伟认为赔偿资金不合理,蒋兆元认为这是当初订的协议,且双方已签字按了手印,自己还要找房也有损失,加上自己多交的物业费合情合理。双方多次通过华东物业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各执己见,调解未果。最终,蒋兆元在未拿到剩余赔偿金的情况下拒绝交还房子,石伟和妻子在蒋兆元没有交房子的情况下也给房子加了锁,8月1日,蒋兆元打110报了警,导致矛盾激化。8月2日上午,石伟的妻子魏女士到长乐西路司法所请求调解,长乐西路司法所及时与华东物业孙经理联系,到现场了解情况,在听取了双方的情况说明和诉求后,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耐心说服双方,讲清矛盾一旦激化所产生的后果,并按照程序背靠背进行调解。最终在长乐西路司法所和华东物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蒋兆元在前期商议剩余赔偿金7180元的基础上再让出680元,由石伟向蒋兆元支付剩余赔偿金6500元,蒋兆元腾出房子交还钥匙。双方当事人现场履行了协议,并握手言和。此次调解,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保证地区企业正常经营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当事人到司法所反映情况并提出调解申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华东物业办公室了解情况后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房东微信转账支付了赔偿金,司法所工作人员监督和帮助租户搬离物品,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基层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