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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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编: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568022 传 真:0757-255342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勒流锦丰闸站河涌整治工程 | 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联围勒流街道锦丰村内 |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0.3961公顷。工程由桥涵及河涌整治项目组成:①新建桥涵横向总宽12.0m,其中行车道9.0m;纵向采用三孔结构,孔总净宽为16.0m。②河涌整治长度为260m,面积为3961平方米。 | 1、避免雨天作业,遇雨时应将施工机械、施工物料等进行覆盖处理;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土穴开挖等工作应尽量集中,换土后应及时压实;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三级化粪初步处理后排入围内河涌。 2、施工场地设置洒水设备;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米的遮挡围墙或遮板,清运多余土石方,对堆存土方采取表面夯实或遮盖处理;物料统一存放,并采取遮盖;水泥的输送及搅拌应在密闭装置内进行。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产地加设挡板;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使用时段,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弃土方应该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应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并运往专门的收集场所进行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放置,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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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9:14: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