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檀森家具有限公司
佛山市檀森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黎静仪):
我局查处陈耀贵等12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1]第043号)。
经查,佛山市檀森家具有限公司拖欠陈耀贵等12人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份工资,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所拖欠陈耀贵等12人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份期间的工资。
你单位应当在限期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告我局。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9号
联系人:刘先生、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331248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顺民政人社监字〔2021〕第043号
佛山市檀森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黎静仪):
你单位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违反国家和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拖欠陈耀贵等12人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份工资。
现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支付清所拖欠拖欠陈耀贵等12人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份工资,并将员工已经领取工资的凭证和书面改正材料报送我局。
请你单位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对以上存在问题依法进行全面整改,并把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9号
联系人:黎生、何生;联系电话:0757-28331270、28331249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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