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全力打好药品零售企业非法经营药品行为阻击战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假劣药品、回收药品在零售环节流入合法渠道,引发系统性风险,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新城区食品药监局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打好药品零售企业非法经营药品行为“阻击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是检查药品采购销售渠道,重点检查供货商资质档案、药品购进票据和药品查货验收记录的建立情况,督促零售药店严格审核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确定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倒查个人非法经营药品,药品经营企业非法回收药品等行为。
二是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督促零售药店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不得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不得违反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实名登记销售、限量销售的规定,不得违规经营导致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
三是检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管理,查看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药品零售企业履行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严查执业药师挂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违法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问题。
四是检查中药饮片的购进、销售、使用和储存环节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严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进中药材充当中药饮片调剂处方、无证经营药品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行为。
五是检查许可变更事后管理情况,监督零售企业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时及时申请变更,督促企业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或降低经营许可条件。
六是检查店容店貌管理,要求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和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查药品零售企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