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2018年3月以来,拉萨市各级普法工作机构紧密结合工作中心,持续深入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普法宣传工作重心。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按区党委常委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召开的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拉萨市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重心,将宪法修正案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和2018年“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必查项目,有效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及时提请修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国普法办、自治区普法办要求,对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配套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调整,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普法职责中增补了宪法内容,明确规定清单所列单位均有宣传、普及宪法知识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明确宪法学习宣传在拉萨市全民普法工作中的核心统帅地位。
三是广泛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市普法办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各类普法责任单位迅速行动,持续深入的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据初步统计,自3月中旬至今,各普法责任单位已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118场次,发放宪法修正案宣传资料9.41万册,各类宪法宣传品1.15万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超过12万人次;在中小学开展以宪法修正案为主题的法治课79场次,听课学生超过2.4万人次;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宪法学习讨论241场(次),累计发言509人次,撰写心得体会800余篇;全市各驻村工作队开展宪法宣传相关活动371场次,基本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居)委会。
四是有效推进宪法进宗教场所活动。市普法办积极协调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以驻寺干部、高僧大德、活佛、经师及广大宗教教职人员为对象,以教育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爱国守法,牢固树立“国法高于教规,守法先于守戒”的观念,宏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促进以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为目的,在全市范围开展 “宪法进宗教场所”系列宣传活动。3月份以来,全市共开展宗教场所宪法宣传活动20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130份(册),参与活动的教职人员人数达到5605人次,并成功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驻寺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市属五大藏传佛教寺庙、大小清真寺以及五县三区、两个功能区156个宗教场所共计4196名宗教教职人员和614名驻寺干部参加了考试,其中教职人员考试合格率达到99.8%,驻寺干部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五是扎实开展村 “两委”宪法知识培训。举办新任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宪法知识专题培训班。培训班于4月10日正式开班,共分6批采取全封闭式管理的方式进行,全市548名新任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党与宪法的关系、宪法修改完善的重要意义、宪法修改的原则、宪法修改的内容以及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等方面的内容,并邀请法律专家同参训村(居)干部进行6场座谈,就村级事务管理中如何学习运用宪法进行深入研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以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主导,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头雁”工程。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宪法学习宣传上率先垂范,自觉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2018年度普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理解宪法精神和宪法原则。力争今年10月份前完成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并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对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同时在新任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培训班的基础上对其余1384名村(居)干部分批组织封闭式法治培训。
二是以实现宪法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为目标,加大宪法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以及平面媒体、电视媒体、法治主题公园宣传宪法,扩大宪法宣传的辐射力,确保宪法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为载体,扩大宪法学习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在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四是以强化督促检查为手段,确保宪法学习宣传取得实效。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年度普法责任制考核的首要内容,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总结宣传典型经验,通报表扬先进单位,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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