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发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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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切实做好我区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法治芝罘”建设,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区农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积极行动切实抓好落实,结合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行动,组织职工开展宣传,做到法制宣传全覆盖,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重点宣传了抵制使用、食用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制成品等违法行为、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进户、进山、进林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通过法制宣传的开展,教育广大林区干部群众,增强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动物保护意识,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俪容 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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