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控江路街道事业企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和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部门:
为正确评价街道事业、企业编制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工作绩效,总结经验、改正不足、振奋精神,进一步加快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控江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度事业、企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全体事业、企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将根据区委、区政府对街道2014年度考核确定的等次,确定相应的比例。对街道考核等次为“优”、“良”、“一般”的,企事业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分别依次掌握在总人数的20%、15%、12%以内。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采用分部门考核方式,通过个人述职、主考人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委员会讨论等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一年来的工作绩效和德才表现。基本程序为: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拟定等次。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实际组织民主测评,并听取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送街道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街道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建议后,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街道主要领导拟定考核等次。
(3)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正式确定考核等次。2015年1月16日前,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于2015年1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6)考核结果备案。2015年1月30日前,组织科将考核结果备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职务、级别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2、事业、企业编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2)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考核奖励。按考核等次,依据相应规定发放目标考核奖。考核等次为优秀等次的,另增加一定金额的奖励。
六、考核机构
街道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党工委书记陆志平任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何劲松任副主任,考核委员会委员分别由街道党政处级干部、组织科科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组成。下设考核办公室,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肖伟珍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考核办公室成员由组织科科长、纪检监察室主任、机关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办公室设在组织科内。
中共杨浦区控江路社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杨浦区人民政府控江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