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机制
一是建立***评估机制。出台了《利津县机构编制评估暂行办法》,将评估结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下达用编计划、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由重审批、轻管理向审批与管理并重转变。今年以来,对4个单位进行了***评估,其中对1个评估分值不高的单位作出了调整机构编制或年内不予审批用编计划的处理,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利津县编办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融入到日常机构编制工作之中。今年,利用10、11两个月时间,集中对20个县直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使用中的问题。
三是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在监督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超编、混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工资关系未理顺、未及时办理出入编和借调手续等问题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定期提交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还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到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的管控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