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规加强对依法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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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得以顺利履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出台《东营市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
新《规定》指出: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存在问题或者制度上存在漏洞的;行政机关法律文书不规范的,行政复议机关都有权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
为保证制度落到实处,新《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操作程序,明确了监督责任。行政复议意见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同时制发,并同时送达给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签收。对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意见书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进行通报批评。行政机关落实制度的情况被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与部门的评先树优直接挂钩。 (张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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