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弱势群体公证援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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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近日,县公证处成功办结一件继承“低保金”法律援助公证案件,发挥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弱势群体的赞誉。
我县唐坊镇农民孟某今年65岁,家境贫寒,系农村“低保户”。孟某的丈夫因病去世,尚遗留于银行“低保金”共800余元,丈夫没有留下密码,孟某无法将该项存款取出,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须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证明其系该笔存款的合法继承人,方能持公证书及有关手续取出存款。
县公证处接到孟某的公证申请后,考虑到孟某的实际困难,本着同情并关爱弱势群体和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特事特办,快速高效地为其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免除了全部公证费用,践行了公证工作“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孟某感激不尽,一再感谢工作人员不嫌弃其贫困、提供热情无私帮助,感谢党和政府帮其解决了实际困难。(县公证处:李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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