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交通主干线两侧违法违章占地建筑物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编者按:
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为美丽乡村建设创造更好的环境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立足发挥部门职能,以扎实做好2013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重点,以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交通主干线两侧违法违章占地清理、设施农用地清理三项专题整治行动为主线,始终保持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攻坚战,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章丘市2014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章政办发〔2014〕10号)、《关于开展交通主干线两侧违法违章占地、建筑物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章政办发〔2014〕12号),现予以分期刊发。
治理范围及工作标准
1、治理范围:主要包括经十东路、济青路、绣江路、潘王路、省道321线、省道244线、省道242线、普雪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等。
2、工作标准:对交通主干线两侧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不符合规划的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一律拆除,堆放的砂石、煤炭、木材等一律清理,土地要恢复占用前的原状,该复耕的复耕,该绿化的绿化。
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
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清理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的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各镇(街道)的上报情况研究确定分类处理办法。
(二)集中清理整改阶段
1、自行拆除清理阶段。由各镇(街道)下达限期拆除清理通知,自行拆除清理,并恢复土地原状,彻底清理地上建筑垃圾及堆放物,原为耕地的必须达到可耕种条件。
2、强制拆除清理阶段。截止3月20日未能拆除清理到位的,由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清理。
(三)土地恢复及绿化美化阶段
各镇(街道)、责任单位要根据城乡规划及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对拆除违法违章占地、建设的区域及时进行土地恢复和绿化美化,对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复耕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
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镇(街道)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集中清理整治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集中参与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的清理整治工作,并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对形成规模的木材、煤炭等经营场所,以镇(街道)为单位选择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专人管理,集中堆放。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检查,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整个行动的***督查,定期通报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清理整治期间不能及时依法处理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