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梓店镇全面开始2015年第二次大病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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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为保障困难群众得到正常的医疗救助,自 7月15日起,桑梓店镇全面开展2015年第二次大病救助工作。
救助范围包括患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症、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病、重度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搭桥、心脏支架)等,经新农合报销后,实际个人负担1万元以上的,家庭成员无车辆、无二套房、无大额存款、无工商登记的低保、五保、低保边缘人员(每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40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村级“一报四议两公开”之后,7月20日前将公示单交镇民政办公室并领取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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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9:19: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