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山东鑫福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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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9月12日我局对山东鑫福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2日-2018年9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82746571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七中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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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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