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南山环保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唤起更多的市民投身环保事业,共建生态家园,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南山环保市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 深圳市南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协办:蛇口消息报社 南山区影视中心 南山网
二、 活动时间
2011年5月——2011年6月
三、 评选宗旨
“南山环保市民”评选活动目的在于通过表彰先进,树立特区市民保护碧水蓝天、建设绿色家园的良好形象,激发市民群众建设生态南山的热情;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环保意识,投身可持续发展生态南山建设;动员市民群众学习先进,赶超先进,营造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将重点发掘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基层或民间环保人士,着重事迹的公益性和社会影响力。主要体现以下宗旨:
(一)公益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2、具有鲜明的环保公益形象,体现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
(二)行动
1、长期积极组织环保活动,在促进环保理念传播或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显著成就。
2、其行动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影响
1、积极弘扬生态文明与环境文化理念,其思想、言论、行为、决策对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2、其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四、评选对象
凡在南山区内工作、学习或生活,为南山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公民,不受年龄、性别、户籍、职业限制。
五、评选条件
(一)积极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事迹感人,在建设绿色家园系列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在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方面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的人员。
(三)在南山区环境宣传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环境教育工作并作出较大成绩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在经济、科技、新闻、文化等领域长期热心于环保事业,组织参加环境保护活动,促进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环境质量改善有显著成就者。
(五)努力学习并掌握环境保护知识,积极组织和开展环保科技、宣传等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当地、同类型学校中有较大影响的青少年学生。
(六)在日常生活中坚持环保理念,实践环保行为,以独特的环保魅力和高度的责任感树立环保生活榜样,其先进事迹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七)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环保工作,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保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参加评选。
六、组织机构
成立“2011南山环保市民”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区领导担任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评选办法
(一)各企事业单位、环保组织及公众2011年5月2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填写“2011南山环保市民”推荐表,单位或组织推荐的需在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公章,公众个人自荐的不需提供单位意见)。
(二)组委会于5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评选出“2011南山环保市民”,并将获选者的材料及时在新闻媒体公示。对公示后提出异议的,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有关材料,写出局面调查报告报组委会,由组委会决定是否保留其获奖资格;对公示后无异议及有异议但经调查确认保留获奖资格的,授予“2011南山环保市民”称号,于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专题纪念活动现场进行表彰,并从中推荐环保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士参加“2011深圳市民环保奖”评选。
八、材料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5月25日。
(一)书面报送。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按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分装,封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至区创绿办(地址:南山区政府办公大楼A座1118室);
(二)电子邮件。申报者可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nshbdt@163.com(主题注明“2011南山环保市民”申报材料)。
联系人:康慧
电话(传真):26542330
地址:南山区政府办公楼A1118室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
深圳市南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