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律服务项目组织采购,现对项目需求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6月21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律服务。
(二)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该项报价无效。
(三)服务期: 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四)服务要求:
1.为我局制定和研究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每一个服务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下乡法律宣传活动,举办不少于2次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成员、仲裁员业务培训;每次活动服务方应派出不少于两名法律专业人员,开展授课、宣讲或现场答疑等活动。
3.派出不少于3名法律专业人员作为我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
4.对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区级交易项目提供合法性审查服务。
5.对斗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珠海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四、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由五部分组成:①报价一览表②报价承诺书③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④资格声明文件⑤项目实施方案,上述五部分均需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无相应签名及盖章的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人必须准备至少三份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报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3.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印刷费、机械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风险包干费。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提供有效等额***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服务期结束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有效等额***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款项。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下午5:30(北京时间)。于信息发布之日开始接收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接受报价文件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飞龙街22号。
联 系 人:周苑菁
邮政编码:519100
联系电话:0756-5522780
传 真:0756-5522780
***:斗门区农业农村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评价评分指标
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