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效能办举办乡镇(街道)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工作培训班
4月16日下午,市效能办举办乡镇(街道)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工作培训班,系统解读了《2019年度兴化市乡镇(街道)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2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了培训。
根据《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2019年度泰州市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和高质量建设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要求,在我市原有“四个生态”差别化考核方案的基础上,保持考核体系、分值、指标、方式、奖励标准统一的前提下,按照乡镇分类、指标权重、指标分值、考核内容、目标分解、考核奖励差别化的考核模式,以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镇乡(街道)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2019年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和科技创新主要指标调控目标》,以及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泰州市市(区)考核指标为基础,制定出台了《2019年度兴化市乡镇(街道)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培训班上,市效能办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的工作思路、基本依据和特点变化,解读了综合考核的内容、考核评分办法及奖励设置等。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高质量发展导向,全力推进高质量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