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高新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2021年11月11日高新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环保装置用纳米纤维复合过滤材料研发项目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江阴市金山路201号创智产业园数码港B座 | 昆承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无锡市远盛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租用江阴扬子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屋990.7平方米,购置静电纺丝设备、后整理设备、滤芯检测设备等国产设备共9台(套)。项目完成后,实现对环保装置用纳米纤维复合过滤材料的研发能力。 | 1、废气:本项目静电纺丝工序、设备擦拭产生的VOCs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后整理、分切工序产生的VOCs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随园区生活污水统一接管至市政管网进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厂集中处理,接管执行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出水执行DB32/1072-2018《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标准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研发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研发设备经建筑物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桶、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纱布、喷淋塔废液。本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纱布、喷淋塔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外排。 | 0510-86869417/86869223 316058085@qq.com |
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