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开发区督查工作制度
为规范有序开展督查工作,切实推动工作高效落实,提升江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原则
1、服务全局原则。紧扣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督查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
2、突出重点原则。突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督查。
3、领导授权原则。严格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督查工作到位不越位。督查以调查了解、情况反馈和综合协调为主,经领导授权,可了解、反馈和协调有关工作情况。
4、专项负责原则。督查工作主要对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同时配合上级督查部门,做好重要决策部署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二、督查方法
1、督促检查。对于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及相关文件作出的决策部署,督促各局办、各直属单位按期如实地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文件、会议中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按照时限要求及时组织督促检查及反馈;没有规定报告时限的,根据内容提出报送要求。对管委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加强***督查和回访复核,严格按照批示要求和审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催办、督办和反馈。
2、组织协调。对于领导高度关注、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督查事项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存在矛盾分歧的相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批示,及时组织督查推进和协调督办,强化监督指导,化解各方分歧,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3、调查研究。根据决策实施的进展情况,选择关系全局的热点问题、工作落实的难点问题和执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形成专题或综合调研报告提交管委会领导参阅,促进决策落实。对于批示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处理恰当。
4、情况通报。对决策落实和批示办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进行认真剖析,总结出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教训进行通报,推动全局工作的落实。对党工委、管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和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办理的情况,定期通报。对不按时报结或落实不力的单位,适时通报。
三、督查方式
1、书面督查。根据督查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向被督查单位进行交办、督办和调查。
2、现场督查。到工作现场,与被督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见面,了解督查事项情况,督促办理,提出意见建议。
3、走访督查。走访基层一线,进行个别谈话,掌握相关情况。
4、会议督查。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了解督查事项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四、专项督查工作流程
1、督查立项。依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管委会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及时梳理督查工作重点,确定督查事项。
2、督查办理。与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沟通,制定督查方案或督查通知,明确督查内容、责任单位、督查形式、完成期限及办理要求。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督查方案或督查通知要求,及时办理并以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对未能按时办结或反馈办理情况的进行催办督办。
3、督查反馈。对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并及时上报管委会领导。督查报告经管委会领导审批后,及时反馈给被督查单位。对督查报告中提出的处理意见、建议以及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督查。
4、督查办结。督查事项办结后,总结督查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对督查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撰写的督查报告保存备查。
五、领导批示督查工作流程
1、登记交办。收到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后逐一编号、登记,即时交办,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承担单位要及时签收,对一般事项,原则上承办单位要在15日内报告办理结果;对急件和特急件,按照领导要求办理。
2、***催办。严格对照办理要求和时限,对批示或交办事项落实情况,采取电话询问、书面通知、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催办。承办单位要按照“一事一报”的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如未能如期办结,须上报进展情况,并书面说明未办结原因及计划办结时间。
3、审查反馈。认真审查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理情况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于重要批办事项,及时上报领导;对于一般批办事项,将推进落实情况按月汇总上报。
4、复核回访。采取集中复核、实地暗访、抽查回访等方式,对领导高度关注、多次批示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进行复核回访,逐一核实相关单位的落实情况,***督办和协调解决推进落实中的问题和矛盾。
六、督查要求
1、严格责任落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聚焦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营商环境、企业服务等重点事项,回应企业(群众)反映的诉求,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2、强化部门协调。批示交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如未明确牵头部门,排序在前的部门为牵头单位,其他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落实工作,杜绝推诿扯皮。
3、提高办理时效。快速反应、有效落实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在规定期限内难以办结的,分阶段推进、动态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上报材料要做到事实调查清楚、处理恰当到位、行文规范翔实。
4、强化复核回访。对落实情况实行复核回访制度,特别是对查办报告不实或存在较大疑问的批办事项,视情派专人进行实地复核,确保报告事情真实准确。
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