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鹏新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新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深圳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安监字〔2014〕274号)要求,制定了《大鹏新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鹏新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
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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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深圳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安监字〔2014〕274号)规定,为全面提升我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对本辖区内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工贸行业是指根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确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其中无生产储存场所和设施,经营方式为票据贸易往来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不纳入此范围。
三、评定标准
大鹏新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评审标准均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见***1)(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执行。
四、评定工作程序及内容
大鹏新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程序包括自评、评审申请、评审、隐患整改、审核、公告、颁发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有多种形式,鼓励自主创建和聘请专业机构辅导创建。企业完成自评后,自愿申请评审达标,由评审组织单位组织实施,安监部门依法监管。程序见流程图(见***2)。
(一)创建与自评
1、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策划准备阶段首先要成立自评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自评小组组长,所有相关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并根据目标来制定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达标建设责任,确保各职能部门与人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任务分工明确,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
2、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教育培训要解决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推动力度,监督检查执行进度;要解决执行部门、人员操作的问题,培训评定标准的具体条款要求是什么,本部门、本岗位、相关人员应该做哪些工作,如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
3、现状梳理。对照相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见***1)。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摸清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
4、管理文件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求,核心在其内容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企业要对照评定标准,对主要安全管理文件进行梳理,准确判断管理文件亟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有关文件的制修订计划;以各部门为主,自行对相关文件进行制修订,由标准化执行小组对管理文件进行把关。
5、实施运行及整改。根据制修订后的安全管理文件,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实际运行。根据运行情况,对照评定标准的条款,按照有关程序,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完善。
6、企业自评。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运行3个月后,标准化工作小组人员依据评定标准,实际开展自主评定工作。企业对自主评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自评报告需在网上提交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网址:http://59.252.192.18:85)。自评或评定达标后,企业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在网上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二)评审申请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需向新区安监局聘请的组织评审单位提交评审申请表及有关资料(见***3),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
2、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发生人员死亡责任事故;
3、企业经营场所、生产车间或仓库应与员工宿舍分开设置。
4、依据《评定标准》评定得分须大于或等于75分。
当企业不涉及相关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总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指要素实得分值;指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三)评审
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评审资质的评审单位或申请评审组织单位指定评审单位进行评审。现场评审时,评审组至少由3名相应专业的评审人员开展评审工作,其中至少1名评审专家,负责现场评审。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和重大问题整改时间)。
在评审过程中,应有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企业应对评审中列举的全部问题,形成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并配合评审单位上报有关评审材料。评审过程可邀请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参加,并将现场评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隐患排查模块系统并及时完成隐患整改,评审单位应负责监督企业完成隐患上报与整改工作。
企业完成整改后,评审单位需进行现场或整改报告复核,确认其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相关要求,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见***4)。
(四)审核、公告
评审组织单位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对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经大鹏新区安监局同意后,评审组织单位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经大鹏新区安监局同意后,评审组织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和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五)颁发证书
经公告达标的企业,由评审组织单位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计算。颁发证书不得收取企业费用,证书制样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达标管理
(一)达标企业有效期满前3个月,企业提交三年绩效评定报告,由评审组织单位核实,经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有效期延期三年。
1、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并有效记录;
2、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3、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三年进行一次自主绩效评定
(二)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企业应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企业发生下列情形时,应由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评审资质的评审单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3年内发生1人以上重伤责任事故;
2、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政处罚。
(四)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由原评审组织单位依规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不依法接受检查、抽查的;
3、发生人员死亡责任事故;
4、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
5、发生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
(五)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向评审组织单位交回证书,评审组织单位应及时予以公告。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出现关闭、停办、合并、转产等情形,或被依法吊销、撤销相关证照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自动失效。
六、评审组织单位工作职责
大鹏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组织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技术协会,评审组织单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大鹏新区安监局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开展评审组织工作。
(二)积极配合大鹏新区安监局做好对评审组织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聘请安全工程师,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审核提供技术支撑。安全工程师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或工程系列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
(四)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核发证书和牌匾(注:证书不收费;牌匾以自愿为原则,只收取工本费)。
(五)将《评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分析大鹏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按时向安监部门提供达标相关统计数据或资料。
(六)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率不小于10%,并将抽查情况报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达标企业,向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达标企业的建议。
七、评审单位职责
(一)各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和程序,在评审业务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对出具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负责,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评审应当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质量。
(三)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完成整改。
***:1、广东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大鹏新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流程图
3、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及有关资料
4、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