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着力防治水污染提升水环境质量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与新区管委会签订的《深圳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大鹏新区)》的目标要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结合新区实际,制订了《大鹏新区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于近日印发。
根据《方案》,新区城市建成区须于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辖区内水质须于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葵涌河、王母河、东涌河3条支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针对不同区域对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同时,《方案》还确立了水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办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各责任单位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该《方案》的实施是新区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大鹏的一个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实现新区水环境质量的阶段性改善目标,有效保障新区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