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部门决算(2016年)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部门决算
(2016年)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1.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规划、组织、协调、部署全区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文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对内对外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协调全区媒体宣传工作,负责“大东公众信息网”、“大东发布”微博的建设维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2.大东区新闻中心
3.大东区委学习室
第二部分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2016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72.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70.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49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01.3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972.3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3.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1.31万元。
2.项目支出608.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74万元,项目支出608.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1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24.9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3.6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11.0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5.83万元,主要是基本和大额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等支出,除医保、离休药费等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21.2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购房补贴2.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宣传部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2.35万元 宣传部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1.4万元,增加1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完成各种新的宣传工作。
2015年宣传部支出700.6万元,2016年支出972.35,增加271.75元。主要原因是完成各种新的宣传工作。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5万元,(减少)19%,主要是宣传部厉行节约所以费用下降。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92万元,比2015年增加45.9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整体调资。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宣传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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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宣传部部门决算公开文本(网上公开)最终正确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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