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街道东榆社区业主委员会代行居民自治
前进新村小区是前进街道东榆社区管辖的一个弃管老旧小区,小区始建于1999年,小区楼栋数8栋,33个单元,居民户数501户,常住人口1121人。小区内常常出现园区路灯及楼道感应灯损坏、下水管线时常堵冒、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给百姓生活造成了众多困扰。
2020年疫情突然出现,前进街道东榆社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前进街道党工委的正确指挥下,东榆社区前进新村施行了封闭式管理。前进新村没有物业将面临着无人管理,前进新村小区业主委员会面向社会征求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物业公司,对该小区施行封闭式管理。经过7天征求,有3家物业公司前来面谈,但最后由于了解到本小区收费标准及服务标准后都没有应征成功。前进新村小区业委会又召集了前进新村小区居民代表在前进街道礼堂召开了《前进新村“居民自治”试行管理模式居民代表意见征求大会》,在会上经大家一致同意由前进新村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行“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对该小区实行规范化封闭管理。
3月17日在前进新村小区门前临时投票站继续进行了调查问卷。3月18日9:30在前进街道办事处礼堂进行了投票表决,由于疫情期间小区部分居民代表参会,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投票,投票结果为:本小区共计投票权数501票,共发出书面征求意见书276份,另告知送达225份,实收反馈意见276份 ,有效投票权数276票,有效投票权数超过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即超过251票,决议有效。其中同意票196票,不同意票78票,弃权票2票,同意票未超过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的1/2(未超过251票),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第七款之规定,业主在收到召开业主大会通知并了解业主大会合法程序内容或因无法联系而未参与业主大会表决,其投票权数自动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因此同意票数为421票超过84%,符合物业法要求。3月18日在前进新村小区进行了投票结果公示。
下一步,前进新村在业主委员会的带领下将全面改善小区配套生活设施的同时,通过街道及社区的引导,采用菜单式的服务模式向居民提供优质服务,让小区居民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