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为快速解决商会商事纠纷建立绿色通道
11月20日,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法院、工商联举行商事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签字仪式,三方代表就建立禅城区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机制达成协议,共同为禅城区商会会员企业解决商事纠纷提供一条省时、省钱、方便的“绿色”通道。
佛山市禅城区商会现有1200家会员企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及推进平安佛山建设三年行动工作的全面推进,引导商会企业依法有序调处民商事纷争,切实促进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禅城区司法局、法院、工商联近日联合成立了由区工商联党组书记谢国伟为组长、禅城区法院副院长陈晓明和禅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李卓见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佛山市禅城区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禅城区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方案》、《禅城区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司法确认、组织保障,为快速解决商事纠纷提供了有力依据。
根据协议,佛山市禅城区商会会员企业今后如发生因设立、出资、股权、债权债务、合同、改制、转让、合作、投资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商事纠纷,可向禅城区商会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禅城区法院提出调解请求,该调解会和法院将依据文件规定,开展相关调解工作。当事人通过以律师为主的调解员调解,双方可就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调解协议,向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在区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区司法局律公科 周南燕)
上图为三方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