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房产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有关规定,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区房产局作为全区房产工作的依法行政部门及职能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了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提升,促进了房产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将2021年度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依法审批,深化行政审批
2021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与结算业务依据《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程序及规范》(沈房发【2018】75号)、《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结算程序及规范》(沈房发【2018】76号)对申请主体单位进行维修资金使用申报与结算的指导工作。《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结算业务审核规范》、《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规范》进行审批。在工作中,我局均为一次性告知,并出具补全告知单。
我局5名专管员按照网格进行责任包保,定期开展巡查,及时上报情况,实现了“包巡查、包上报、包监管、包落实”的全方位包保制度。依托新修订的《条例》,积极处理群众来电来访、民心网、市政风行风热线、市城建热线等诉求,供热办8890平台共处理1848件、沈阳市诉求信息监管平台3339件、房产服务热线1227件,信访部门处理12345市民热线3300件,民心网55件,非警务警情联动平台500件,市长信箱55件,辽宁省信访平台45件,完成率100%,及时率100%,有效化解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保证了区内物业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夯实法治基础,提高组织制度建设水平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把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局党委(因2018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额开展,局党委撤销,现成立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大东区房产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事中征求意见和事后法律审查进行规定,聘请1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事项建议,为我局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二)自觉接受各部门依法监督。区房产局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向政协通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2020年以来,共办理人大建议74件,政协提案16件。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大东区范围内《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新修订的《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实行以来,区房产局结合区域物业活动实际状况,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定区域文件,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及时处理投诉,加大化解矛盾纠纷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以及不断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等措施,保证了《条例》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
三、重点开展房产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对物业公司进行普法宣传,使他们能够知晓、关注并及时准确的掌握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四、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持有执法证件人员1人。
(二)邀请刘冠佐律师就宪法、物业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内容开展了2021年度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三)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申请交由相关责任部门解答,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均按照依申请公开条例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回复,并向区政务公开办进行了备案。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执行行政复议过程中,2021年,我局未因政务信息公开引起举报和行政诉讼,产生行政复议1次。始终预先考虑法定职权、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同时,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所确立的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法定方式,有效化解因行政争议引起的社会矛盾,为大东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区房产局无重大行政决策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需要时间和过程进行梳理和明确,内容需要确认和核准,因此存在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下步,我们将进一步根据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全局各科室、部门的密切协同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六、未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将继续完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法制宣传、行业监管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做到年初总体规划,年中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有步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分管业务,提高行政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合理化;继续加强法制培训,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群众一起学,全局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意见,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力度。
二是优化工作房产服务。我局将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工作首位,进一步抓紧抓好抓实。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干部全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认真开展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常态化评估。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重点领域的建章立制和制度落实。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深入细致解读具体政策,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监督,优化房产行政服务。
三是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程序。全面提高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严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工作,定期监督维修资金的收缴和使用工作,确保维修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大东区房产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