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增多朋友借钱你敢借吗
在我们身边,几乎每天都发生着大量的借贷故事,但今时已和往日大为不同。
“要在5年前,你借10万,可能借条也不用打,但现在,借个1万可能还要用车来抵押。”11月20日下午,在商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赵女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随着年底临近,各类“讨债”事件将会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甚至刑事案件,的确让人深思。
帮着借钱到头来要不回,只好自己掏钱还账
11月16日,记者在齐桓律师事务所见到马向阳(化名)时,正在向律师咨询的他气不打一处地说:“我一定要将江河(化名)送上法庭!”
马向阳与江河曾是很好的朋友。2008年9月的一天,江河找到马向阳说,他准备做调味品生意,但资金不足,希望马向阳能帮他一把,可以支付高于银行贷款的利息。江河拍着胸脯表示:“我一定会准时还钱。”
见江河对自己的生意很有信心,马向阳将家中仅有的10多万元积蓄取出,还找亲戚借了10多万元,一共凑了30万元给他。
约定的1年还款日期到后,江河按期归还了借款。但同时要求马向阳继续将这笔钱借给他,他准备扩大经营大干一番。马向阳同意了。
但这次,江河的还款积极性就没那么高了。还款日期到后,他除了归还马向阳部分利息外,就以投资饭店、建房等作为借口,表示暂时没钱可还。
面对不断催着还钱的亲戚,马向阳心急如焚,要求江河信守诺言还款。江河也不说不还钱,只是今天说生意不好,明天说在外地进货。
马向阳打听到,江河这几年实际上还是赚了钱的,目前还经营着一家饭店。
由于亲戚急着用钱,马向阳只好将每个月的大部分工资给了亲戚,自己和家人则过着紧巴巴的日子。
现在,马向阳准备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这笔钱。
借出去的钱大部分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谈到因借钱而引发的烦恼,供职于某机关的柯一明(化名)猛吐苦水。
1996年8月,柯一明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某机关工作,虽然收入不高,但每个月还是小有积蓄。在亲戚、朋友和同学的眼中,他算得上是个有出息之人。但随之而来的烦恼,10多年间一直未曾停歇。
1997年上半年的一天,多年未曾见面的大学师妹小敏突然找***来,说近段时间手头紧张,希望能借个三五百元。小敏还信誓旦旦地表示,最多两个月就会归还。柯一明二话没说,就将身上仅有的400元钱掏给了她。两个月后,柯一明却未等到***还钱的小敏。
“如果她确实有困难,我也就不要她还了。谁知一晃10多年过去了,小敏再也没有出现过,也许她早结婚生子了吧!”柯一明苦笑着说。
自此以后,柯一明虽然对借钱给别人稍微慎重了些,但有时碍于面子,别人要借个几百元,他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但大部分结果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去年8月的一天,他的一位多年未见面、供职于某政法机关的同学小华打电话给他。“老同学这么多年没见面了,一定要好好喝上几杯。”柯一明想都没想就答应了,饭后还抢先埋了单。
临走时,小华将柯一明悄悄地拉到一边说:“我的汽车今天上午出了事故,需要8000元钱,请你帮一下忙,最多半个月就还你。”柯一明马上到银行将钱取出给了小华。当小华提出要写欠条时,柯一明还认为没这个必要。
谁知半个月过去了,小华并没有要还钱的意思。柯一明打电话过去时,小华的电话要么无法接通,要么关机。后来,小华的电话干脆停机了。这时,柯一明才听其他同学说,小华经常有借钱不还的习惯,大部分同学均对其“敬而远之”。
想到自己毕竟不是富翁,实在没理由将钱无缘无故地送给小华。于是,柯一明先后多次找到小华上班的地方,客客气气地请求他还钱。每次,小华倒是答应得比较爽快,表示“尽快还”。但他并没有履行还款诺言。后来,柯一明还委托别人找过小华多次,小华亦没有否认欠钱的事实。
柯一明于今年8月的一天向小华发出了最后通牒:“如果你再不还钱的话,我只能找你单位的领导了,到时别怪老同学不给你面子。”
柯一明的话终究起了些作用,几天后,小华还来了6000元钱,说剩下的钱过些日子再还。
“还好他只欠我2000元钱了,不过我今后再也不会相信他了,就当没有这个朋友。”柯一明说。
借款用途合法,合同内容明确,期满要及时追索
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借贷方式,而今,令借贷双方尤其是出借方心烦的是,因民间借贷而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因此反目成仇,大动干戈。民间借贷应怎样避免纠纷的发生呢?为此记者采访了齐桓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莲红。
周莲红说,首先,借款用途要合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受法律保护。这就要求贷款人在放贷时必须注意借款方的借款用途,如明知借款方借款用于***、吸毒或走私等非法活动仍放贷给借款方,那么,贷款人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其次,贷款前要考虑对方的还款能力。在生活中常发生借款人不还钱,贷款人起诉至法院的事。其实如果借款人无还款能力,贷款人即使到法院起诉也不一定能要回贷款。有的借款人甚至在法庭上还耍赖。因此,在贷款之前,应该仔细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第三,借贷手续要完备。民间借贷有个明显特点就是借贷双方绝大部分是亲戚朋友。因顾及情面或嫌麻烦,有的连借条都不写,也有的还了款,却不及时收回借条,由此留下纠纷隐患。
第四,借贷合同内容要明确。民间借贷协议条款虽不一定如银行借贷合同规定的那么详细,但以下内容一定要明确,如借贷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和方式及担保条款等。
第五,借款期满及时追索。民间借贷双方大都是亲戚朋友关系,有的在贷款到期后也碍于情面而不去催收,这种做法欠妥。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放贷人在贷款到期2年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无其他中止、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的,即使放贷人起诉到法院,也会因此丧失胜诉权。因此,放贷人在贷款期满后应及时向借款人催收,若催还不到的,应在2年内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