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年12月26日9:20
地点:四海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发布人:
鞍山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吕仕科
鞍山市农委副主任 曹继锋
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纪委书记 裴瑄
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史景军
主持人:
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李奇泽
李奇泽: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总体要求,我市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全面振兴钢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鞍山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成果及公布的重要事项。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吕仕科、市农委副主任曹继锋、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纪委书记裴瑄、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史景军。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辽宁日报、北方晨报、鞍山日报、鞍山广播电视台、千山晚报、鞍钢日报、千华网、鞍山广播网、微鞍山等省市新闻媒体。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来自全市食药监系统的有关人员。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议程有两项:一是进行新闻发布;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吕仕科进行新闻发布。
吕仕科:各新闻媒体、各界同仁:
首先,非常感谢广大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倾心关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向各位介绍我市今年以来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和明年的一些工作想法,公开发布食品安全工作重要信息,并借此机会向全社会发出几点倡议,其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全市民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参与度和社会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以提升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为主线,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源头治理,强化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1.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今年6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鞍山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府赵爱军市长为组长、由45个成员部门组成的鞍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7月初,召开了鞍山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暨餐饮业质量提升行动启动会议,并制定印发了《鞍山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考评标准与实施细则(暂行)》,明确了各县(市)区、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表。目前,创建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2.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成效明显。市政府出台了《鞍山市餐饮业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规范性标准,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坚持标准、全面治理”的工作思路和力争在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餐饮质量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大型餐饮单位从强化管理入手,规范服务行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中小型餐饮单位从店面改造入手,强化硬件设施建设,统一规范门面,改善店内环境,实行‘明厨亮灶’,有效解决隐患多、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的分级提升标准。目前,已启动11条“餐饮示范一条街”的建设工作,300余家餐饮示范单位正在进行改造提升。
3.农产品源头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计划,推广废旧农膜、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普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备案制,台账管理制,对限用高毒农药、烟剂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销售,实施全程可追溯。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三鱼两药”、农资打假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在农产品聚集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交通要道、工矿区建立监测点,加强产地环境监测与保护,确保源头不出问题。
4.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夯实。积极推进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有60个乡镇监管站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实现了农残定性快速检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了“创城百日行动”,采取“大排查、严监管、强督导”等方式,确保了底数清、责任清、问题清、落实清。共检查业户16754家次,下达督办函174件,涵盖3861家次存在问题的业户,指导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500余户,取缔60余户。开展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四品一械”分级监管。按照日常检查全覆盖、监管事权划分和风险分级监管等要求,坚持做到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档案痕迹化、风险分级规范化。目前已对全市266***家“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风险分级工作,确保了安全风险可控。
5. 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不断消除。今年以来,我们主动担当,积极堵塞食品安全监管漏洞,首先对全市露天农贸市场进行监管,积极开展食品抽验和市场摊贩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将大坑酸菜、大坑咸菜、豆芽生产加工单位纳入监管视线,积极引导、帮助生产加工单位申请《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对30批次大坑酸菜、豆芽等进行了抽检监测,全部合格。
6.开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通过2年半的时间,完善超市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提升超市销售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社会公信度。目前,大商新玛特等10家超市已经率先开展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创建工作,已于9月30日正式挂牌面世。
7.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农委利用国家1000万元投资建设项目对市质检中心实验室进行了全面升级和改造,检测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大幅度提高。检测项目精密度整体提高10%~30%,检测灵敏度提高5~10倍,检测范围扩大50%,检测样品数量提高200%。目前,市农检中心、畜检测中心、海城市农检站通过了省质监局和省农委的考核评审,获得“双认证”。今年全市农产品共抽检500批次,快速检测4500批次、合格率为99.6%;畜产品全年检测5800批次,“瘦肉精”和其它药物残留合格率100%;水产品抽检样品215个,合格率99.5%;全年产地检疫猪、牛、羊、禽类120.257万(头、只),屠宰检疫82.741万(头、只),抽检总体合格率99.7%,继续保持全省领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建立了三家有专业检验检测资质的大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目前,市级检验检测中心已于今年初正式投入使用;岫岩县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预计于2018年初正式投入使用;海城市检验检测中心正在建设之中,已完成了招投标工作)。全市61个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达到65%的目标。同时,在全地区32家千平以上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快检室,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了7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1名快检监督检查员,充实到检验检测一线,依托政府补贴发放了部分检测室所需的检测试剂,保证了快检室持续规范运行。
8.食用农产品监管得到有效保障。出台了《鞍山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通过一年半的时间,建立健全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联合吉林大学开发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电子监管软件,检测数据能够实时上传到监管平台,并同步在市场内和超市内电子屏幕或告示板上公示,确保对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有效监管。3月起,对全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食用农产品连锁超市开展了点对点督导检查,共检查124家次,发现问题25个,均进行了限期整改。
9.出入境食品检验检疫能力持续增强。今年共检验出境食品780批15128.1吨,其中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66.2吨;共受理全市出入境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和种养殖基地登记备案等15家。帮助岫岩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企业减负,从过去按出口企业备案基地抽样转向按生产季节对生产基地及集散地抽样后集中混合样品监测方式;积极帮促出口企业登录三同平台,帮扶2家出口食品企业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三同”平台审查,结束鞍山地区无“三同”上线企业的局面;推荐岫岩县、海城九龙川的香菇和海城天鹰果业南国梨、苹果申报并通过国家生态原产地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
10.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市场环境有效改善。今年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查办一般程序案件266件,罚没款总额197.43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5起,捣毁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其中,捣毁了一处利用罂粟壳制作熟食的黑加工点,查获罂粟壳0.8***公斤,含罂粟壳成分的食品112公斤;捣毁一处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窝点,查获非法食品共18编织袋又6箱660盒。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食品案件22起,破案16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1名,捣毁制假窝点14处,打掉犯罪团伙7个,查处涉案金额132.67万元。
二、简单介绍一下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设想
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让人民吃得放心”总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餐饮业质量提升、“放心肉菜超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四品一械”风险分级监管,确保全市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意识,认真履行职能;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按照创建标准认真落实“四有两责”和四级网格化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监管,全力推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全市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按照《鞍山市餐饮业服务质量标准》,将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全面铺开;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建设11条“餐饮示范一条街”的基础上,带动全地区餐饮业户以开展“明厨亮灶”改造为主攻目标,打造百姓身边的“放心厨房”。深入推进 “放心肉菜超市” 创建活动,以10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为样板,全面进行推广,达到2018年度完成全市50%“放心肉菜超市”的创建目标。
三是科学统筹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收集汇总近三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隐患信息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制定具有靶向性地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侧重抽检安全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反映强烈、易受环境影响的产品,抽检项目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实现用有限的抽检经费解决抽检成效最大化的目标。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整治目标明确、整治措施有效、整治成果百姓共享。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戒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法行为,曝光一批不法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
五是启动“智慧食药监管”建设。推进互联网技术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研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智能化发展,探索建设食品安全追溯平台。
三、发起三点倡议
为有力推动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携手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借此机会,特发布三点倡议:
1.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每年根据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食品和农产品,选取前10个问题食品进行随点随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2.开展以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活动。
3. 每季度开展“十佳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和“十差食品失信企业”社会评比活动。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之际,衷心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注和支持鞍山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质量提升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职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鞍山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之中。同时,也希望在座的各位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不忘初心,不负使命,携手共进,为确保鞍山市百万民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新的力量!
最后,祝各位身体安康!家庭幸福!工作愉快!新年吉祥!
李奇泽: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鞍山电台记者提问:目前市场上抗生素种类繁多,监管难度大,鞍山市如何加强蛋鸡养殖抗生素使用监管?
曹继锋:对于目前市场上抗生素种类繁多,监管难度大,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三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推动蛋鸡养殖合理用药。我市各级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开展蛋鸡养殖专项宣传活动,对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生产、养殖档案、生产记录、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规范使用、休药期等方面开展宣传指导,倡导“无抗”养殖理念,推广“无抗”养殖技术。组织开展对蛋鸡养殖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与警示约谈,牢固树立企业第一责任意识。二是加大蛋鸡产品风险监测力度。我市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中心加强对鸡蛋中氟奎诺酮类等产蛋期禁用药物监测,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对鸡蛋中的风险隐患开展风险交评估。三是强化执法,深挖蛋鸡养殖场隐患。开展蛋鸡养殖场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养殖场的兽药库、诊疗室是否有违禁药物;畜牧业投入品(兽药、饲料)使用记录记载情况;休药期执行情况以及各项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北方晨报记者提问: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现象屡屡发生,尤其是针对老年人推销的保健食品,有的经营者甚至采取了欺诈宣传手段,导致一些老年人上当受骗,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影响了民众的健康,威胁了食品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针对这一问题,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有没有具体行动和举措?
吕仕科:你提出的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也一直是我们重点打击和整治的老问题。今年10月份,按照国家和省的专项整治部署,结合鞍山实际,我们重点对全市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市场,进行了规范整治,严厉打击利用会议营销、健康讲座等形式违法宣传、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期间,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400余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取缔非法会议营销场所2处,立案查处食品案件9件,罚款20多万元;保健食品案件5件,罚款3万多元。采取的具体措施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整治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鞍山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及时成立了以食药监局牵头、由市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广电局等部门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开展联合办案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摸清底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街区、逐村进行宣传并拉网式摸排。对有相对固定场所进行会议营销的,摸清集会宣传规模、推销品种,逐一登记造册;对全市广告和广告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摸底普查,严把广告发布关。同时,建立群众临时举报点,对涉及违法宣传行为及时报告。
三是加大抽样检验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重点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加大了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功效成分及标志性成分、胶囊壳中的铬含量。对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查清产品来源和流向,查清生产经营者违法事实,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涉嫌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14家食品经营者进行了立案查处。
鞍山日报记者提问:在今年市政府组织实施的质量提升行动中,从食品质量提升的角度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的成效如何?明年又有什么具体举措?
吕仕科: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重点在食品安全质量提升中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结合鞍山实际,制定印发了《鞍山市餐饮业质量提升参考标准》、《鞍山市餐饮业质量提升强制执行规范》、《鞍山市餐饮单位服务质量标准》,从2017年6月至2018年底,实施大型餐饮单位管理提升和中小型餐饮单位改造提升“两个工程”。目前,已启动11条“餐饮示范一条街”的建设工作,300余家餐饮示范单位正在进行全面改造提升。二是主动担当堵塞监管漏洞。对全市露天农贸市场进行了监管,并开展了食品抽验和市场摊贩登记备案工作;将大坑酸菜、大坑咸菜、豆芽生产加工单位纳入监管视线,积极引导、帮助生产加工单位申请《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对30批次大坑酸菜、豆芽等进行了抽检监测,全部合格。三是大力开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从今年6月份起,通过2年半的时间,完善超市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提升超市销售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社会公信度。目前,大商新玛特等10家超市已经率先开展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创建工作,已于9月30日正式挂牌面世。并在全地区32家千平以上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快检室,由市政府通过聘任快检监督检查员、补贴市场主办方检测室所需的检测试剂等方式,对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有效监管。还与吉林大学开发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电子监管软件,检测数据能够实时上传到监管平台,并同步在市场内和超市内电子屏幕或告示板上公示。
2018年工作目标:一是继续推进全市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严格落实《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按照《鞍山市餐饮业服务质量标准》,在建设11条“餐饮示范一条街”的基础上,以开展“明厨亮灶”改造为主,全面铺开和推进全市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切实打造百姓身边的“放心厨房”。二是深入推进创建“放心肉菜超市”活动。以10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为样板,全面推广创建活动,完成全市50%“放心肉菜超市”的创建目标。
鞍山电视台记者提问:公安机关将采取什么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裴瑄:今年以来,***、***先后对维护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就食品安全工作指示强调: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李克强***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的批示指出,要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一步我们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实施深度打击的和绝对威慑的高压态势。同时,针对当前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呈现的新形势、新特点,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和“三·三”警务战略,进一步强化打击整治、研判预警、行刑衔接、源头治理等工作环节,实现对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批发、零售等环节实施全链条打击,以最显著的打击效果和最实的社会效能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食品安全的殷切期盼。
千山晚报记者提问:当前我市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方面的形势如何?
裴瑄:今年以来,我们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和社会各级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随着我们不间断的常态化打击整治,破获了一大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一大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震慑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不法人员,遏制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我市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形势呈逐年向好的态势发展,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特别是从今年我市公安机关侦办的一系列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来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小作坊、黑加工等传统渠道向“互联网+物流快递”及微信营销等的新型渠道快速发展,这无疑对公安机关的打击谋略和预警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不容乐观。
鞍山广播网记者提问:请介绍一下出入境食品检验检疫基本程序和要求。
史景军:按照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入境食品须实施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进出口、销售和使用。
李奇泽: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