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到阆中市开展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
近日,南充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原带领调研工作组到阆中市开展了《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的效果评估和实地调研工作,阆中市人大领导、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工作组一行先到一桥下的游客接待中心实地检查了游客接待中心公共厕所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现状,了解了阆中市公共厕所的数量、分布和建设等情况。之后,调研工作组到较场路实地察看了巴都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作现场,对市场的环境卫生、功能分区、周边秩序等情况进行了了解。
最后,在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了《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在会上,调研工作组先后听取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保宁街道办事处等参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汇报。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重点汇报了2017年以来学习宣传《条例》和运用《条例》相关法条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执法工作的情况。
在座谈会上,调研工作组还围绕《条例》的相关条款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合理性、科学性提出了一些问题,参会单位的相关人员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对《条例》以后的修订和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参会单位的相关人员一致认为《条例》开启了南充市地方立法的先河,已经经过了两年时间执法工作实践的检验,事实证明《条例》是一部质量比较高、内容比较完善、实用性比较强的地方性法规。
调研工作组认真听取了参会人员的发言,南充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原作了点评性发言,对阆中市贯彻执行《条例》的成效进行了充分肯定,并结合阆中市正在开展的创文创卫工作对贯彻执行《条例》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各参会单位均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努力发挥《条例》的作用,实现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