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协调会
为了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保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2月1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协调会,申报市政府立法规划项目的9家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法制办立法处王云龙副处长介绍了规章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并通报了各单位在前期规划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单位汇报了近期工作进展,并就下一步申报事宜进行了询问。在交流座谈时,法制办副主任高群对立项和起草工作提出了要求。
高群副主任指出,在立项和起草工作中应做到“坚持七个对照、把握九个关键”。“七个对照”,是指确保规章合法性、合政策性、合程序性的七个重要遵循,分别是:宪法、立法法;实体内容有关联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律规范;***和我省、市对规章制定程序作出的法律规范;外省市制定的实体内容相近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体内容有关联的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制定的内容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规章实施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文件。“九个关键”是指规章起草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九个内容要素,分别是:是否涉及增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是否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职权、责任变化;是否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突出矛盾、重大利益调整、重大意见分歧、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是否涉及经济、财政、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社会稳定方面的风险;是否对立法成本效益方面进行分析;是否涉及解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是否说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是否照抄照搬上位法、突出本地特色、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内容具体易于操作;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各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表示,要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按照会议要求完整报送申报材料,并着手制定工作进度安排和起草规章草案,保证立项、起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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