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制定落实三项措施促进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区政府关于落实《关于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卫明电〔2020〕314号)工作要求,“五一”期间,区应急管理局制定落实三项工作措施,促进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结合“五一”假期人员流动性大等形势,在全年24小时值班的基础上,实行局党组成员在岗带班制度,全局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发生险情能及时启动人员、物资、装备等方面的应急响应;要求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在岗在位,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如遇紧急情况,要逐级上报、科学救援。
二是强化重点企业的安全管控。三个监管业务科室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督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尽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是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群发布灾害性天气、事故防范信息,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引导企业群众安全生产;配合区文旅等部门,在前期“聘请专家查隐患”的基础上,指导景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科学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娱乐设施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全力维护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