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公益诉讼这个员额检察官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
张立顺是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主办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今年是他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第3个年头。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对已进入检察系统25年的他来说,也是一项新的挑战。
张立顺同志在工作中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新南芬建设”为着力点,以维护生态环境、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断发展,为新南芬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他曾多次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个人三等功”。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他突破“院小人少”的客观因素限制,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从线索查找、调查取证,到立案、现场勘验、案件讨论、发送检察建议……,每个案件他都亲自和干警一道参与取证。注重强化公益诉讼业务学习,探究办案之法;开展公益诉讼知识讲座和社会宣传活动,促进形成维护公益社会氛围;推行公益诉讼联络员、监督员制度,构建公益诉讼工作大格局。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底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8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7件;英烈保护领域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
一、多措并举,***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难题。
面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匮乏、无从下手的问题,张立顺同志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深挖案源,一是从刑事审查起诉案件中找线索,该同志在刑检部门办理5.22专案百余件案件中逐一筛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将其中符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11件案件予以立案,在全市率先办理了生态环境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二是为了减少诉前公告程序对起诉的影响,张立顺同志还把线索摸排工作延伸至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发现案件线索4件。三是与公诉部门加强沟通,确保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公诉同步。
二、持续发力,全流程推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向纵深发展。
张立顺同志大胆探索、勇于担当,在案件中聘请林业专家,对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出具生态功能修复专家意见,提供补种方案和费用,每一份专家意见张立顺同志均潜心研究,认真评估,以检察人的严谨、担当精神守护本溪青山。
为保证生态修复得到落实,该同志数次与林业行政机关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研究生态修复验收方案,多次翻山越岭寻找适合异地补种林木的地块,有一次山林中迷路,直至深夜才走出大山,寒冷的冬天到家时已是全身冰凉。
在从事公益诉讼工作中,张立顺同志坚持做好公益宣传工作,牢记***“当好国家形象的代言人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的要求,对涉案的20名被告宣讲公益诉讼法律规定和政策,从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增强检察公益诉讼认同度,使当事人认识到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内涵,主动、积极配合补种方案的实施。
三、行则将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取得成效。
张立顺同志为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提供优质公益诉讼检察产品,落实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的要求,案件起诉前做好充分准备,林业专家提供的生态修复方案得到全部当事人认同,林业行政机关全力配合生态修复验收工作,同时在起诉前与法院进行圆桌会议协商,得到法院全面支持。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2月22日,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20人,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请求,被告人认罪认罚,对被盗伐的公益林木进行生态修复,在2020年6月(植树周期)前补种红松11***5株,占地71.5亩。张立顺同志把这一在当地有影响的5.22盗伐林木系列大案办成了生态修复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南芬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服务社会民生,奋战在公益诉讼检察事业一线,牢记使命,坚守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