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交通局部门预算(201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黑山县交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黑山县交通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黑山县交通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黑山县交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评估等事项。
(三) 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四) 对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组织调控;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五) 负责全县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负责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六)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的布局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汽车出入境运输和国外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道路运输的管理;管理和调控道路运输市场,负责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汽车维护市场、汽车技术管理及综合性能检测;肇事车辆维修企业的资质论证,汽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督,维护平等竞争秩序。
(七) 负责全县运输,营运船舶水上设施检验和修造运输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
(八)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九) 负责全县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和城乡公共交通运营管理。
(十) 组织科技开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县交通系统职业技术教育。
(十一) 负责贯彻执行公路、地方铁路行业交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发展规划、战时保障方案,重点目标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战略演练;战备物资、工程、路桥和运输保障队伍的管理。
(十二) 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黑山县交通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黑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 黑山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
第二部分 黑山县交通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黑山县交通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黑山县交通局2015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山县交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黑山县交通局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1102.2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102.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万元。
二、黑山县交通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0.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交通运输支出;是指为提高交通运输能力、部门行业管理、推进公路网线、综合客货运枢纽等公共交通基础建设而投入的各级财政转移资金以及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公益性的油价补贴等指出。
7、路政管理; 依据:《路政管理规定》第二条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秩序所进行的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