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5月25日,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由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儒、副主任朱宝军分别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法院院长董德生代表义县法院所作的三年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和省高法关于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法院执行工作在新时代有新突破,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县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执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会议建议县法院: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三要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四要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和监督功能;五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儒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三年来,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周强院长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问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理性研判新时期执行工作新形势,大胆探索工作新方法、新措施,努力克服执行压力大、环境差,执行力量薄弱等诸多难题,不断加强和完善执行管理,狠抓执行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秀儒强调,法院执行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对抗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县法院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架构执行工作大格局;要健全完善执行机制,强化执行举措,全面提升执行力;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业务水平,切实改进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丽萍、张景辉、张业权及委员25人出席会议,义县检察院、政府办负责同志及5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