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开展年中全区专项检查
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和《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区纪委监委于6月14日起对全区各镇处、各部门就中央巡视整改常态化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进行年中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将持续一周,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检查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中央巡视整改常态化落实情况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其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将从6个方面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情况;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涉及27项具体内容。检查现场即时填写《检查发现问题一览表》、《党组织自然情况清单》,并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认领问题。
本次检查结束后,将形成见人见事、有数据、有分析的情况报告,如实、客观反映上半年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情况的同时,将对从严治党优秀典型经验以及存在的普遍问题、典型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要求问题单位进行整改,旨在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好、更实、更高质量完成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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