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补贴培训签约机构及专业的公示(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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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5日发表
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沪人社(2010)1号]的规定,拟给予以下培训机构的培训专业等级承担本区政府补贴培训。如对下列机构在开展职业培训方面的情况有反映,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1、公示时间: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8日
2、联系地址:友谊支路79号304室 邮编:201900(邮戳为准)
3、联系电话:56119997
机构 | 签约项目 | 等级 | 签约意见 |
上海市爱晖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西式面点师 | 初级 | 签约至2016年4月30日 |
中式烹调师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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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0:07: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