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防台防汛和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房地办事处及各物业管理、拆房企业:
2004年的汛期已经到来,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和市局等各级领导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4年房屋查险抢险和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的防台防汛形势不容乐观,我们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大力提高对防台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汛”,坚持以防为主,牢牢把握抗御灾害、抢险救灾的主动权,认真做好防台防汛和加强房屋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二.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防台防汛工作的领导,区局成立由曹立强局长为组长,薛正华、赵子国、经琪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物业科、拆迁科、改安科、建设用地事务所、置地公司和各房地办事处负责人为组员的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开防台防汛工作会议,制订防台防汛工作计划,对防台防汛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督促落实汛前的房屋安全检查督修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防汛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房地办事处负责人为辖区内防台防汛工作责任人。物业科袁斌、改安科张法良为防台防汛专职联络员。
三. 以防为主,落实措施
1、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强化房屋查险抢险制度,配足人员,落实措施,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确保查险抢险的工作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房屋、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力量予以排除,确保房屋安全;对一时难以排除险情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指定专人作现场安全监护,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居民。汛期中,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居民的报修接待和房屋抢修;延吉、殷行应急维修中心应严阵以待,配足人力、物力,随时准备抢险。对因工作疏忽或失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各单位应将房屋查险抢险情况报各房地办事处,由物业科汇总上报市局。
2、各房地办事处要认真制订所管辖区的防台防汛工作计划,完善防台防汛工作预案和房屋安全抢险应急预案,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及私房等的防台防汛工作进行周密计划,认真部署,责任到人。同时要健全和完善防台防汛通讯联络网。要将防台防汛工作计划、汛期值班名单和私房危险房临时安全转移计划上报物业科。
3、各房地办事处要督促各物业管理企业对防台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台防汛工作机构和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抢险救灾队伍的组建情况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情况,防台防汛通讯网络的畅通情况,房屋安全检查和抢排险工作的开展情况,街坊内排水系统的疏通情况,以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加固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专人限时整改,确保安全。
4、各房地办事处要加强私房危房普查与督修工作,要将制订的工作计划上报物业科。各房地办事处要落实专人,及时发放“私房查险通知”和“危房督修通知书”,在私房集中地块,张贴私房自查危房《通告》,对一时难以排除险情的危房,房地办事处要及时向街道(镇)有关部门通报,并做好临时安置居民的方案,确保不发生责任性塌屋伤人事故。
5、物业科要继续加强与冻结地区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并发放“查险修通知”,督促建设单位对冻结地区房屋的查险,对危险房屋要予以支撑加固,对仍居住在危险房屋内的居民要落实临时过渡方案,确保被拆迁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6、改安科、拆迁科要加强对拆房工地的巡查,督促建设单位和拆房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台防汛措施,及时排除拆房基地内的危险隐患,严禁在拆房中损坏防汛设施,不准堵塞窨井和下水管道,做好道路两侧拆房工地的防汛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以免危及公众安全。改安科应对辖区内停拆工地(项目)进行统计、调查,对已停止拆除施工、拆房施工单位已经撤离的工地(项目),应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并将调查统计情况上报市拆房办。
7、置地公司要加强与动迁房基地建设单位的联系,督促、落实动迁房基地的各项防台防汛措施,消除建筑设备中的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8、建设用地事务所要加强带征地的管理。对暂时无人使用的带征地要落实力量看管;对已有单位临时使用的带征地要督促落实各项防台防汛措施,并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明确责任。对军工路(从嫩江路到殷行路)高压线下的带征地,建设用地事务所要主动与殷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联系,共同到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危险隐患,确保防台防汛安全。对水电村尚未移交的带征地督促水电村落实各项防台防汛措施。
9、土发中心要做好共青路486号地块(复兴岛)黄浦江沿线防汛墙的看护工作,确保防台防汛安全。土发中心在与拆房公司签订拆房合同时,应明确拆房公司为该地块防台防汛的责任单位,由其全面负责该地块的防台防汛工作。拆房公司应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的巡视检查工作,严禁在防汛墙保护范围内开挖取土和在防汛墙上凿洞开缺,确保防汛墙和防汛设施的完好;一旦发现防汛墙或防汛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土发中心,并立即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土发中心应落实专人对该地块的防台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安全度汛。
四. 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各单位必须加强落实防台防汛值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平时主要报告有无影响安全的隐患和防汛工作动态,紧急防汛期主要报告当天防汛工作情况。凡发布台风、大雨或强热带风暴警报,领导干部必须带班加强值班力量,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到位待命;凡发生塌屋伤人或突发灾害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区局、区防汛指挥部以及市局,房地办事处须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区局;凡遇大暴雨或强热带风暴袭击天气,各单位必须在每天上午10时前将前一天的受灾情况报区局,区局在11时前上报市局、15时前报区房汛指挥部办公室,因延误上报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各科室、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及时部署防台防汛和房屋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一 2004年杨浦区房地局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成员
***二 2004年杨浦区房地局防台防汛值班小组安排名单及市、区和相关部门防台防汛值班电话一览表
***三 2004年物业管理科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四 2004年房屋改造和安全科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