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发布
8月16日,《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作为规划的重大专题之一,“夯实科技基础,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被明确写入,并被定位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梁八柱”中的重中之重。
科技创新与全球“对标”
市科委在解读说明中表示,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四梁八柱”中的重中之重。《规划》聚焦张江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围绕迈向世界级创新重镇、推进战略方向重大突破、鼓励科学研究自由探索等3个方面,提出13个重点任务和方向,力争产出标志性的原创成果,使上海成为创新条件优越、成果卓越、研究者引以为豪、全球科研人员向往的创新重镇。
“十三五”期间,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将推进上海光源二期、转化医学、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超强超短激光、活细胞成像平台、海底长期观测网等大科学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承担燃气轮机、超级计算等领域的新一批国家大科学设施建设任务,探索多种类大科学设施群的集聚和运行机制,打造高度集聚、综合性、世界先进的大科学设施集群。同时,建设微技术工业研究院、量子信息技术中心与产业基地、集成电路研发中心、药物创新研究院、大数据技术研究院、类脑智能技术产业研究院、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科学中心等一批具有世界级水平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教育、科研、创业深度融合的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型大学。
此外,《规划》支持本土跨国企业在沪设全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有实力的研发机构在基础研究和全球性重大科技领域,积极参与和发起国际科技合作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增强科技创新国际话语权。
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规划》将“培育良好创新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放在总体部署首位,提出要引导多元主体共生发展,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协同创新、合作共赢。《规划》还提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创新要素的供给,高效配置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有效支撑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发展;发挥创新功能型平台在资源汇聚共享、主体协同联动、创新组织推进等方面的核心枢纽与载体作用,使平台成为创新链与产业链的重要结合点,成为创新生态网络的关键节点,促进创新效率提升和创新价值实现。
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规划》提出“免责机制”:高校、科研院所采取对外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所产生的损失,对确认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不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
在大众创业方面,《规划》注重众创空间的提质增能,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及其他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产业驱动型孵化器;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在海外自建、收购、合作设立跨国创业孵化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众创空间。创业离不开资本市场,《规划》提出,通过投资奖励、早期风险补偿等措施鼓励面向科技创新企业的风险投资;支持保险资金与风险投资基金合作,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中长期股权、债权投资。
在《规划》中,许多高端产业与民生息息相关。如在健康产业领域,《规划》提出围绕高端医疗装备、重大新药创制,塑造本土企业和品牌产品;着眼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移动医疗技术,为市民足不出“沪(户)”,享受具有“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快检测、快诊断、快康复”特色的健康监测与疾病诊治服务提供保障,把上海建成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生物医药研发制造中心和国际临床医疗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