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红卫岗改造提升工程方案设计竞赛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红卫岗改造提升工程已办理项目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方案设计及全过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西侧、和平横路南北两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红卫岗改造提升工程占地面积12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本项目技术程度复杂,改造建筑范围属于佛山轨道2号地铁线保护范围,远期规划5号地铁线交汇处。通过改造提升、修旧如旧方式,保留60、70年代红砖房的建筑风格,引导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产业集聚,功能定位为文创高地、文化展示窗口、石湾旅游首站。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云平台指挥控制中心、云科技产业办公区、5G 高科技展示中心、政务成果展示中心、新型产业办公区等。
2.3 服务周期:共90日历天。①在招标人选定的概念方案的基础上完善、优化及深化,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在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完成;②初步设计评审结束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③施工图设计修编于10日历天内完成。(以上时间不含评审及报批时间)
2.4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的设计范围为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红卫岗改造提升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概念方案设计、全过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方案设计、概念性方案完善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包含外立面深化设计)、消防、综合管线、燃气、绿化等】、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估算、招标配合、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现场服务。
设计阶段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四个阶段。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924919.19元。
2.6 承包方式:按中标折率承担本项目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 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8时30分起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17时00分止,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2601室(佛山市佳信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565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2号B座9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723710
招标代理:佛山市佳信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2601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黄工
联系电话:0757-82283268
电子邮件: 35805322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