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探索服务型社会救助改革试点推广会议召开
1月31日,黔西南州探索服务型社会救助改革试点推广会议在普安县民政局召开。会议由黔西南州社会救助中心主任王炳江主持,兴义、兴仁、普安、贞丰、册亨5县(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社会救助科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1〕6号)和《省民政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18〕3号)、《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党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解决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薄弱问题,2022年,黔西南州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指导普安县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取得较好效果,进行逐步推广。会上,普安县民政局汇报了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相关情况及取得成效,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交流。
王炳江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方法步骤,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做好成果推广应用,确保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在制定购买服务方案时,要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相关评价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和政策落实情况评估。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实施效果,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会后,参会人员到普安县南湖街道南湖社区调研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