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构筑防火墙——市检察机关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纪实
近期,针对金融系统暴露出来的经营、监管漏洞风险,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采取“四个一”措施,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构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火墙”。
举办一次座谈会
强化协作配合
6月23日,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市金融办、市人行、各金融机构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和省委、市委金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向金融机构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类犯罪案件,并就检察机关和金融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发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出意见建议。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提高认识、站位,与各金融机构一起协同发力,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建立一套合作机制
提升执法司法能力
在与金融机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市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初步建立了包括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专业咨询辅助等协作机制,规定双方定期组织召开磋商会议,由金融机构向检察机关通报基本经营情况。检察机关也要强化反馈机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示金融风险,推动完善及时防范和查处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抓早抓小抓细目标。今后,双方还要开展干部挂职交流、联合业务培训等工作,深入交流金融执法司法经验,凝聚执法司法共识,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能力。
办理一批典型案件
坚决惩治金融类犯罪
2017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类犯罪审查逮捕案件90件109人,受理审查起诉169件24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3件78人,提起公诉138件201人。其中,办理骗取贷款、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案件38件,占金融类犯罪的22.5%。被告人陈舒怀骗取2.8亿元贷款案,被告人吕顺宽、臧广花等人向全国各地发展会员5000多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6亿多元集资诈骗案,都是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
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提高防范意识
针对易引发金融风险的非法集资、违法发放贷款、骗贷等犯罪行为,我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并综合运用“两微一端”与传统街头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法律六进”有机结合,开展法治宣讲10余次,切实提高各单位守法经营意识和群众防范意识。平定县检察院召集辖区内的40多名民营企业家,就民营企业***融资难与防范金融风险并重、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举办专题讲座,由检察长为民营企业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