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能同时参保
近日,住在南方社区的张***致电社区报记者询问有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情况。张***在2014年购买了居民医保,但在去年6月有了工作,购买了单位的职工医保。张***最近因病住院,是否可以同时报销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对此,记者咨询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分局。
参保对象、缴费机制
和待遇水平均有不同
“按规定,不可以同时参保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张***先参保了居民医保,后来才参保职工医保。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医保会停止参保。因此,张***的住院费用只能按职工医保待遇核报。”镇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两种医疗保险在参保对象、缴费机制和待遇水平上均有不同,不可以同时参加。
据介绍,居民医保主要面向无工作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非从业人员;职工医保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及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也包括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该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缴费机制和待遇水平也不同。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保则是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由于其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也低于职工医保,并且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跨区参保南海居民门诊
个人须多缴60元
“我在禅城区工作,可否将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地选择为南海区?”跨区参保的张***对此十分疑惑。
记者从镇人社局了解到,在佛山市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原则上以参保地作为居民门诊待遇享受地,但也可以选择户籍地、常住地或者实际工作地作为居民门诊待遇享受地。要跨区参加门诊医保的参保人,可以于每年4至5月,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属区内,申报下一社保年度的居民门诊参保地,每一个社保年度最多只能申报一次。由单位管理的人员须由单位统一申报,灵活就业和已退休的社会化管理人员可由个人申报。
跨区参加佛山市内其他区居民门诊的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因目前南海居民门诊的参保标准是180元/人,而其他区都是120元/人,因此跨区参保南海区居民门诊的,需个人另外缴纳60元。
本报记者 胡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