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吕梁市反馈督察情况
年5日月27,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吕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月7向吕梁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因新中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李正印作表态发言,市长王立伟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成员,吕梁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年1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6.45%年至2016下降至5.86浓度下降16.9%类以上断面比例上升11.25%类断面比例下降9.16%件交办案件,共关停取缔非法企业42家,立案处罚61人,约谈29人。督察指出,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自然生态脆弱、资源型产业集中、发展方式粗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十分严重。2015年因重点企业污染问题突出和环境质量恶化等原因先后两次被环保部约谈;近三年来大气、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与要求差距较大;今年1-5,全市17。吕梁市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工作实绩,与中央、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破坏历史欠账多,生态恢复尚未受到重视。孝义市兑镇沟、交城县水峪贯镇、岚县梁家庄乡、文水县开栅镇等地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问题突出,全市部分矸石山存在自燃污染和滑坡风险,部分县区的非法采石、采砂活动已成为区域生态顽症。矿产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新挑战。部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分布在全市的独立洗煤厂矸石随意排放现象普遍,交口县68万吨。 年后,兴县国土局仍为蔚汾河自然保护区内水泥粉磨站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兴县环保局违法批复泰源采石场环评文件。
万吨、氧化铝产能600长期以来,吕梁市逐渐形成了以洗煤、耐火、铸造、化工、酿酒、橡胶等行业为主的区域特色小产业集群,一些企业存在无序布局、生产装备落后、缺少污染治理设施、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造成较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全市广泛分布的洗煤企业,产能利用率约10%部分地区养殖业污染问题突显,形成环境安全隐患。全市规模化养殖企业中约1/3四是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落后。各县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同程度存在管网收集率低、事故直排、超标排放等问题,全市城镇污水实际处理率不到80%年启动建设,至2017月底仍未投入运行,生活污水直排影响下游汾河水库的水质安全。临县、兴县、石楼、柳林等县城不同程度存在着因管网破损造成阶段性污水外溢直排河道问题,交城、文水、临县、方山、中阳、孝义等县城污水处理厂均存在超标排放问题。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滞后,横泉水库、阳坡水库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未按规定进行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也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城镇冬季清洁取暖措施推进缓慢,兴县、中阳、石楼三县集中供热率低于70%台共1106县(市)建成区还有966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未按期淘汰。全市在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的民用散煤方面,缺乏具体有效控制措施。
国道离石城区段汽车扬尘与尾气对离石区产生明显影响,307省道和部分县乡路的扬尘、尾气和噪声对沿线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各县区黑臭水体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城乡居民生活受到餐饮油烟、施工扬尘、噪声和建筑生活垃圾等各类环境污染的影响,被群众多次反复举报,成为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顽疾。
督察强调,吕梁市应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吕梁市委、市政府处理。
李正印表示,吕梁市委、市政府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整改落实。将坚持问题导向,把抓好反馈问题的解决,作为必须坚决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对个性问题紧盯不放,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专项整治,同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加强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把解决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全面提高环保工作水平的过程。将强化整改整治,实行建账、查账、对账、销账的制度和办法,对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归类,明确具体整改目标、整改标准、整改内容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督办,确保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将加强源头治理,按照省委提出的“今年生态环境指标好于去年”的要求,对照督察组反馈的环保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项行动,以环保整改倒逼经济转型。将加强督察问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联动、失职追责”制度,加强对整改重点事项的检查督导和明察暗访,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进一步改进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营造整改落实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