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2)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报送我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2)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等相关部门未切实履行湖泊保护职责,未从全局层面对全市湖泊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湖泊保护。
三、整改措施
召开全市湖泊保护联席工作会议,对全市湖泊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各涉湖部门履职督导,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地、落实。
四、整改情况
1.召开了全市湖泊工作会议,听取职能单位工作汇报。对湖泊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解决湖泊管理与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2.对河湖长巡湖查湖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相关乡镇场下发工作督办函和提示函,完成问题整改,加强湖泊巡查力度。
3.市委中心理论学习组组织学习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省水利厅湖泊处专家作了《湖北省湖泊保护实践与思考》的辅导报告。
4.已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市、乡两级河湖渠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了《汉川市河湖长巡查制度》《河湖保洁制度》等河湖长制“6+4”制度和方案。
5.已印发《汉川市推进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汉川政办发〔2021〕10号)。
6.全市涉湖乡镇场开展湖泊“洁湖”行动,各涉湖乡镇场均组织成立了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乡级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对湖泊进行拉网式巡查,填写巡查统计表,迅速处置发现问题,实现了湖泊“岸洁水清”目标。
五、今后打算
按照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7日,共7天)向市环委会反映。
联系方式:0712-8295902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