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低保局以优质服务树窗口形象
区低保局作为全区民政系统的窗口服务单位,承担着为全区15000名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农村孤儿及医疗救助对象服务的重任。2007年以来,该局围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亲民便民”做文章,致力塑造“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优质便民”的低保服务形象,进入了全省14个县级城市低保管理先进单位的行列。
实行四严管理,确保困有所助。低保资金和救助资金是救命钱,也是养命钱。为了保障贫困群众贫有所扶、困有所助,他们从四个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一是严格申报审批。对城乡困难对象收入月低于206元、年低于693元的,由个人提出低保申请,经社区或行政村低保评议小组听证评议,乡镇街道评审委员会评审,区低保局入户核查程序后,区民政局才予以集中审批,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严格分类保障。对城乡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的三无对象按最高标准进行全额保障;对重病重残、单亲、多子上学的特困对象进行重点保障;对一般普通困难对象按一般标准保障。三是严格动态管理。为了严把低保“入口”,畅通“出口”,该局还建立了低保年检、定期复查、签订保障协议、参加公益劳动等动态管理制度和措施,仅2007年全区就取消482户866人的低保资格,确保了低保对象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对低保资金严格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坚持按照“民政部门核对象,财政部门拨资金,银行网点发存折”的运行模式,规范运作。
完善四个公开,全程阳光运作。一是通过基层公示栏公开。在33个城镇社区,170个行政村设置了统一规定的“城乡低保公示栏”,将低保政策、办理程序及每次评议初审名单、审批结果、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公示栏中常年向低保对象和村(居)民公开。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通过《今日东宝》、《荆门日报》、《荆门晚报》等媒体将低保有关信息通告等内容向辖区群众公示。三是通过网络公开。及时通过东宝公众信息网、民政区域网、电子公示屏等网络渠道对外公开低保信息,创新公开形式。2007年以来,先后有20多名低保对象在群众监督下被举报,取消了低保待遇。四是自觉接受政府监督公开。区财政局、民政局对低保资金实行网上监督追踪,不定期进行资金安全运行检查。区监察局、审计局每年度都进行监督审计,保证了全区低保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
规范四型服务,提升服务水平。该局坚持以提升服务质效为目标,以推行首问负责制来落实承诺办结制。细化为“四一”服务要求,“四零”服务标准,“四不”服务承诺。“四一”服务要求是指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接待、一个满意答复。“四零”服务标准即服务受理要求零推诿、服务事项做到零积压、服务质量保证零差错、服务效果力求零投诉。“四不”服务承诺是指接待服务对象不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受理申请事项不得扯皮、推诿、拖延;审核排查工作不得索、拿、卡、要;审批过程不得违反程序或者越权办理。(区低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