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十堰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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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3日发表
溪发改价格(2022)2号.pdf
十发改文〔2022〕5号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十堰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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