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
增强企业社会环境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改善企业环境行为,澄海区在全区污染源企业中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并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情况列入环保部门评价企业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成效明显、环境行为有显著改善的企业,在申请使用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和环境科技项目立项、创建环境友好工程和环境友好企业以及污染减排补助、奖励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一是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指导有关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境监督员。
二是组织有关企业参加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与环境监督人员素质。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指导有关企业规范台帐和资料,使监测记录连续完整,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四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有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
五是指导有关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
六是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规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
七是探索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重点探索与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环境管理制度或环保工作相衔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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