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A08项目区顺正河改道工程01471段监理招标公告
1、 高新区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位于 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的 A08项目区顺正河改道工程 (工程名称),已履行各项审批手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总投资额(万元) | 约780 | 结构类型: | / | ||
建筑面积(m2) | / | 层 数: | / | ||
建设施工地点 | 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招标范围 | 设计图纸范围内0~0+793段(施工招标一标段); 设计图纸范围内0+839~1+471段(不含2#公路涵)(施工招标二标段); 设计图纸范围内1#公路涵(施工招标三标段) 设计图纸范围内2#公路涵(施工招标四标段)。 | ||||
开 工 日 期 | 2008年 5 月 日 | 工 期(日历天) | 90 |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
3、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相同专业的监理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凡具备条件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可按本公告所附方式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08年4月 16日至 2008 年 4月 20 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11时0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7 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在此时间、地点以外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襄樊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5、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份 50 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者丢失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6、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2008 年 4 月 22 日11时前送至报名地点。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的注明“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A08项目区顺正河改道工程一~四标段监理 (工程项目和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8、招标人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8年 4月 23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且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盖章): 高新区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襄樊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路一号
邮政编码: 441004 联系电话:3392415
传 真: 0710-3392373 联系人: 鲁春梅
日期: 2008 年4月11日
附投标人条件:
襄樊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条件
高新区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A08项目区顺正河改道工程,位于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投资额约780万元。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监理丙级及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单位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拟定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监理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专业配套;
3、营业执照;
4、外地监理企业进樊必须办理备案手续;
5、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的;
6、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
7、其他(可另附)目前在监监理工程情况、近两年类似项目监理经历(附合同或备案证)、近两年获奖情况。
以上条件各投标人在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时连同原件一起送审。
招标人:高新区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襄樊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鲁 春 梅
联系电话: 3392415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