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付鄂黄大桥专项借款本息的通知
2010年10月11日,鄂黄大桥专项借款本息凭证兑付工作将全面启动。为方便持券人兑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付时间
从2010年10月11日起到2010年12月25日止,在各县市兑付点兑付,2010年底未兑付完的本息,集中到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开发区支持继续兑付。具体兑付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不兑付。
二、兑付地点
黄冈市区兑付点: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开发区支行
各县市区兑付点:中国建设银行各县市支行营业部
三、兑付方式
各县市建设银行兑付点负责兑付本县市专项借款凭证和利息凭证(利息面值为191元和38.3元两种),黄冈开发区兑付点负责兑付黄冈市区大桥专项借款凭证和利息凭证(利息面值333元和66.6元两种)。
鄂黄大桥专项借款利息凭证持有人,持借款利息凭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指定的代理兑付网点办理兑付手续。尚未兑付大桥专项借款凭证持有人,可一并持证兑付本息。利率结算按发行时国家公布的居民5年期及以上储蓄存款利率6.66%计算。市直和黄州区大桥专项借款按鄂黄桥组字[2008]2号文件规定,计息期为10年。各县市大桥专项借款按市政府黄政办发[2004]3号文件规定,计息期为5年零9个月。借款利息凭证不计复利,按利息凭证面值兑付。
为提高兑付速度,要求携带建行存折或建行卡(原没有建行卡的可以就近办理),以便于兑付资金快捷入帐。
四、咨询电话:0713-8821754
8823458
湖北鄂黄长江大桥开发公司
二0一0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