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街早市整体迁移的通告
关于二街早市整体迁移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规范有序的城区市容环境,彻底解决二街早市长期存在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环境污染、阻碍交通等问题,保障广大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684号令)《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本着“方便经营、便民利民”原则,经多方研究论证,决定对二街早市实行整体迁移。迁移后,性质不变,模式不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确定江城大街103-6号(鹏程时代一楼)为新早市地点,原二街早市业户整体迁移至此经营。
2.针对迁移新早市的业户,维持原有收费水平不变。
3.迁移完成后,站前街道办事处将协调相关部门对新早市加强监管和服务,及时解决业户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业户合法权益。
4.本次迁移由站前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区综合执法局、区市监局、公安振兴分局全力配合,确保业户迁移工作平稳有序。
5.自2022年7月30日起,二经街及周边区域禁止占道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振兴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