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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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截至4月1日24时,我区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入境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情况;入境人员亲属或所在单位必须提前72小时向所在村居或公安机关报告拟入境人员抵达航班、时间、口岸等相关信息;宾馆、酒店等应严格落实境外入济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村居、出租房主应主动按照规定将境外入济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所有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落实“双测温两报告”制度;入境、返岗、返工人员要切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所在单位的法律责任。
24小时疫情值班电话:8867066、8867800。
莱芜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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