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电力市场交易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 2018 年电力市场交易安排的通知》 (粤经信电力函〔2017〕226 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 2018 年我市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审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电力用户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法人单位授权内部核算的独立机构用户,其授权法人单位应满足上述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三) 在佛山市注册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 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2500万千瓦时(仅满足2018年准入条件的用户,从2018年起进入市场交易)。
(四)有色金属企业申报要求仍按原相关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广东电力市场电力大用户/电力一般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 《年度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检测报告》(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机构提供),已纳入我市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企业或者通过清洁生产评估/验收以及获得“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环境保护处罚情况说明。
(四)其他申请材料按申请表***目录材料执行。
(五)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10月31日前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初审。
(联系人:韦嘉明 联系电话:22835497)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电力市场交易安排的通知.PDF
***:***2:广东电力市场电力大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doc
***:***3:广东电力市场电力一般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doc